事项名称
直通货车复驶
办理对象
面向企业/个人
办理条件
企业货运量开复正常
所需材料
1.香港车辆登记文件、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或澳门《证明》(中文本)正本(正本及复印件2份)或澳门《所有权登记凭证/汽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书1份。(双方企业盖章及外方法人代表签名)
3.填写《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业务申请表》盖章投资方公司章。(可网上下载)
4.香港车辆到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汽车检验中心办理验车手续,提交《验车报告》。(正本)
5.车辆相片3张(前方左侧45o、88mm×60mm);
6.省公安厅发给企业的报停《受理回执》正本。
窗口办理流程
办事员收单→省公安厅车管所审批。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 3个工作日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 次
办事窗口
通关物流科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节假日除外
办事地址
东莞市莞太大道33号3楼
联系电话
0769-22817950 0679-22996133
交通指引
乘坐10路20路26路2路31路39路3路48路6路C1路L1路L4路 到 体育路口 下车步行86米;乘坐25路26路9路C1路C2路C3路C4路 到 体育馆 下车步行348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与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行政许可规定》(2012年修正)第三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
表格下载
1、《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业务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