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来料加工企业变更厂名、地址
办理对象
来料加工企业
办理条件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可申请办理来料加工企业变更厂名、地址。
所需材料
1、来料加工协议报批表及补充协议书各一式七份(由来料加工企业所在的商务代理录入系统并打印);
2、结汇证明(加工贸易科出具);
3、镇外经办出具意见的“来料加工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一份;
4、特准营业证及复印件一份;
5、如变更名称,需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如变更工厂地址的需提供原址环保批复复印件,若涉及污染性行业要提供新址环保批复。
窗口办理流程
1、企业向东莞市商务局提出申请;2、东莞市商务局受理;3、东莞市商务局审批。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即来即办
办事窗口
外资管理科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
东莞市莞太大道33号4楼
联系电话
0769- 22817185
交通指引
乘坐10路20路26路2路31路39路3路48路6路C1路L1路L4路 到 体育路口 下车步行86米;乘坐25路26路9路C1路C2路C3路C4路 到 体育馆 下车步行348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2、《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
3、《广东省鼓励开展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办法》。
表格下载
来料加工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doc
备注
1、如跨镇区搬迁,甲方(签约公司)亦要办理变更。
2、提供相关补充协议核对签名。